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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


小心⋯黃金投資常見的3種詐騙!
作者:呂宛臻 有天中午,我在XX銀行 ATM 領錢。一位阿姨走過來:「小姐,你可以幫我看一下嗎?我找不到客服給我的帳號。」 我問:「為何客服傳帳號給妳?這什麼交易?聽起來有點奇怪。」 阿姨說,她在 Line 上認識一名男生,得知她愛投資黃金後,帶她註冊投資黃金網站。註冊後,網頁跑出自稱「客服」的視窗,直接貼給她一組「XX銀行帳號」,催促她立刻去 ATM 匯錢。 太像詐騙了!我再問她:「跟陌生人買黃金?合法平台嗎?妳有買過嗎?阿姨,這聽起來經典詐騙手法誒,三思呀!」 阿姨堅持:「我第一次在這買啦!但黃金不會騙人,而且是XX銀行帳號,掛保證的~現在金價超好!要趕快搶,穩賺!」 阿姨,用 Line 加好友、註冊來路不明的網站或 APP,都是最經典的黃金詐騙! 3種黃金詐騙手法 我自己5年前也遇過黃金買賣詐騙。同樣是網路認識、加 Line,但我遇到的手法是「註冊 APP 帳號」。當時對方一直秀對帳單給我看,但我心想:「我跟你又不熟,如果你真的靠黃金賺這麼多,會跟我說?」加上我偏好「實體」黃金(真的發生變故可以抱著跑,而不是紙上富貴

呂宛臻
5天前讀畢需時 3 分鐘


立了遺囑,財產還是被分走?一定要認識「特留分」!
作者:傅丞瀚 許多人以為:「只要立遺囑,財產就能照我的意思分。」但現實往往不是這樣。 王先生與王太太兩夫妻沒有孩子,先生立下遺囑將所有財產都給太太,覺得安排萬無一失。沒想到他過世後,平常少聯絡的兄弟姊妹卻跳出來主張:「我們有特留分,也要分遺產」原本是保護太太的心意,反而變成壓力來源。 其實,問題不是遺囑,而是多數人對「特留分」不了解。 特留分到底是什麼? 「特留分」就是法律替重要家人預留的一份基本保障。也就是說,就算立了遺囑,也不能完全不給某些繼承人。 依民法第1223條, 特留分權利人會依繼承順位決定 ,可能包括: 配偶 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) 父母 兄弟姊妹 祖父母 但不是全部一起有,而是依順位逐層遞補。 特留分到底怎麼算呢?特留分 = 剩餘遺產 × 法定應繼分 × 特留分比例(1/2 或 1/3) 什麼時候可以主張特留分? 通常是在繼承開始後,如果某位繼承人發現自己的「最低保障」被侵害了,就可以提出所謂的「特留分扣減權」。意思是要把被多分走的那一部分扣回來,補回自己應該得到的份額。 不過,這個權利並不是永久有效的,法律有明確規定

傅丞瀚
12月8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

AA制到離婚差額分配:你以為各管各的,但法律不是這麼算!
作者:孫國城 在這個講求個人主義與經濟獨立的現代社會,情侶或夫妻在金錢觀上已經與過往大不相同。 過去傳統社會常見的「 AO 制」( All One ,由一方全額負擔,通常是男方)已經不符合這個時代了,取而代之的是所謂的「 AA 制」。 什麼是 AA 制? 在年輕一輩的觀念裡,這代表各項支出均分、公平至上,「自己賺的錢就是自己的,想要買什麼不需要看另一半臉色」。這種模式在熱戀情侶之間或許運作良好,畢竟情侶分手,頂多是心裡難受,但是財務上的糾葛相對單純。 然而,一旦這段關係步入婚姻的殿堂,情況就變得複雜許多。許多夫妻在生活中維持著 AA 制的默契,卻忽略了在法律上,婚姻不僅是情感的結合,背後更是有著財產關係的契約。萬一不幸走到盡頭,雙方對於財產分配的認知,往往會有巨大的落差。 這時候,我們就不能只談感情或默契,必須攤開法律條文,來看看這筆帳到底該怎麼算。 AA 制,不等於法律的「分別財產制」 這是我在諮詢實務上最常遇到的誤解。許多客戶告訴我:「國城哥,我們夫妻一直都是 AA 制,薪水各管各的,所以離婚時應該也是各分各的錢吧?」 這

孫國城
12月7日讀畢需時 6 分鐘


失智後財產怎麼辦?透過「意定監護」,提前掌握決定權!
作者:張桂菁 朋友小惠聊起過去5年照顧罹患失智症越來越嚴重的媽媽,為了討論誰來管理媽媽的錢,如何照顧媽媽,甚至想把媽媽名下的房子賣掉支付未來的照護費用,她的2個哥哥常因意見不同而鬧得不愉快。 2個哥哥聽說辦監護宣告要好幾個月,想趁還沒辦監護宣告先幫媽媽把房子賣了,這樣可以嗎? 可以幫失智的家人把房子賣掉嗎? 我國民法依年齡及意思能力分為4種,來區分行為能力之有無與範圍: 滿18歲為成年人,具完全行為能力。 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有限制行為能力。 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者,無行為能力。 受監護宣告之人,除特定行為外,原則有效。 另外已有判例,像小惠的媽媽這樣,雖未受監護宣告,非無行為能力人,但交易時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,仍可能被主張交易無效。所以還是應該先聲請監護宣告後,再依法處理財產。 監護宣告VS.輔助宣告 要作監護之宣告或輔助之宣告,是由法院請專業醫師鑑定,再由法院裁定。 某人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不能與他人溝通或不瞭解他人表達的意思時,比如長期昏迷、植物人、嚴重的智能障礙或精神疾病等等,家人可聲請法院對他做監護之

張桂菁
11月30日讀畢需時 6 分鐘


600萬做公益可能被課稅?一次搞懂「捐贈免稅」的流程與標準
作者:李雪慈 600萬元理賠金想捐出去,卻可能要繳稅?! 有一天,我接到莉亞的電話。電話那頭,她的聲音有些急促,甚至帶著焦慮。「雪慈,抱歉打擾妳了!我真的問了很多人,四處碰壁,一直沒有人能幫我解決,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!」我安撫她說:「沒關係,您請說。」 接著,莉亞開始滔滔不絕地說起整個事情的經過,讓我了解事情的始末。 原來,莉亞的朋友在生前把保險的身故受益人填寫她。這件事她完全不知情。直到朋友過世後,她除了悲傷,還得面對她家人對受益人是她的疑慮與問題,甚至獅子大開口,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。 我一步步協助她釐清狀況、提供建議與方向。最終,莉亞不僅順利協調好朋友家人的問題,也在一個月後成功申請到理賠金。 在領到600萬元理賠金後,莉亞對我說:「雪慈,我想把這筆錢捐出去做公益幫朋友積功德,讓她的愛延續下去。不過,這樣會不會有什麼問題要注意的地方呢?」 我讚許莉亞回覆道:「這個想法很棒。不過,捐贈前確實要特別注意稅務問題唷!! 」 莉亞驚訝問:「什麼? 還要繳稅嗎?」 我安撫說:「別慌。捐贈做公益可以免稅,但要符合法規條件與正確流程,否則很有可

李雪慈
11月16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

婚前必看:婚前財產歸屬權、婚後家用怎麼分配?
作者:許騰遠 家用怎麼分配比較好? 婚姻,從來不只是愛情的延續,更是現實生活的共同經營,許多人在步入婚姻前,滿懷浪漫與承諾,卻很少有人真正討論,而導致結婚後,夫妻彼此的理財觀念落差很大。 此外,長輩們也常耳提面命的說:「婚前不談錢,也許是浪漫;但婚後不談錢,往往是悲劇的開始」,所以如果可以的話,遊戲規則還是要先說清楚講明白會比較妥當。 有關理財觀念的延伸閱讀,騰遠在天下雜誌被轉載的文章: 哪個年齡層是最大贏家? 4種常見的家用分配模式 兩人共組一個家庭時,從來都不是兒戲,從每天的柴米油鹽醬醋茶,也都是跟錢息息相關,錢不是萬能,但是沒有錢萬萬不能,貧窮夫妻百事哀,如何讓每月的收入,都可以適得其所、發揮功能,似乎就跟大家息息相關,有時候三五好友相聚時,不免也會聊到家中是誰在管錢的,以我週遭的朋友為例,絕大部份都是太太在管理,而我聽到的,不外乎都是這幾種方式。 1共同帳戶制 夫妻雙方可以將全部或部分的收入,匯入共同帳戶,由雙方協商使用,以利支付共同支出,例如基本生活開銷,有房租/房貸、水電瓦斯/網路、食物、交通等花費。 2比例分攤制

許騰遠
10月26日讀畢需時 6 分鐘


無子女懲罰條款?頂客族沒小孩,財產竟要分給小叔小姑!
作者:劉碧鈴CFP 客戶小林姐打電話來問,她看到報紙說如果夫妻沒有小孩,未來他的房子要跟老公的兄弟姊妹分,怎麼會這樣?憑什麼會這樣? 最近新聞沸沸揚揚討論, 「無子女」懲罰條款恐違憲? 遺囑協會9/1發起連署「廢除」手足特留分,少子化的狀況下,台灣遺囑協會經常接到民眾反映,發現無子女的夫妻,即使雙方都立有遺囑,仍無法排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權利。 頂客族(Double Income No Kids,雙薪無子女家庭)在繼承方面,因為沒有直系卑親屬(子女、孫子女)繼承人,財產傳承上有一些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。 頂客族繼承的注意事項 法定繼承順位與比例 頂客族在不同繼承情境下,配偶與其他繼承人之間的分配比例,配偶是當然繼承人。 頂客族沒有子女,因此若夫妻一方過世,另一方會和過世方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。這代表:如果父母健在,會和配偶「共同繼承」, 如果父母已不在,由兄弟姊妹承接,配偶依然須與其分財產。 因此,單純留給配偶並不保證財產全歸另一半。 特留分比例(依照應繼分計算) 遺囑不得剝奪,受保障的最低繼承額度 舉例: 假設遺產 900萬,繼承人:配偶 +

劉碧鈴
10月6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

婚前買房、婚後贈與,離婚時房子到底怎麼分?
作者:彭彩蓮CFP 小林是新竹科學園區的工程師,今年 35 歲,他和小美從大學就開始交往,感情一直很穩定,終於決定要結婚了。 為了給小美一個安穩的家,小林在結婚前就先買下了一間房子,雖然背了 1,000 萬的房屋貸款,但他覺得這是對未來生活的承諾。婚後,小林就把房子直接過戶給小美,並且溫柔的對著小美說:「這是我們的家,我會陪伴你、愛護你、照顧你一輩子。」 從那之後,夫妻兩人展開了真正的「房貸人生」,為了盡快清償 1,000 萬貸款,他們把每個月的薪水都算得清清楚楚,週末不敢隨便亂花錢,連以前最愛的娛樂,看場電影、配上爆米花加可樂,都成了奢侈的回憶。 有時深夜,小林在餐桌前攤開房貸試算表,小美就坐在旁邊,幫忙算著下個月還要繳多少?能不能提早多還一點本金。夫妻兩個人一起努力,因為這不只是房貸,而是兩個人一起築的家。 婚姻並不是數學公式,努力不一定等於幸福。隨著時間的過去,爭執漸漸多於笑聲,裂痕慢慢取代了浪漫,最後,他們還是走到了離婚的那一天。 離婚時,感情已經回不去了,但現實的問題卻不得不面對:房子登記在小美名下,但 1,00

彭彩蓮
9月22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

3447萬遭挪用的真實案例:投保前一定要做的 4件事!
作者:顏呈芬CFP 在台灣,保險普及率高,但隨之而來的卻是各種詐騙與誤導案例。 許多人投保後才發現保單根本不存在,更糟糕的是遇到假保單,導致錢財與保障兩頭空。 以下真實案例說明,並教你如何挑對業務員、避免受騙。 遭信任詐騙,保費遭挪用 藝人周渝民(仔仔)和妻子喻虹淵,向閨密馮姓保險經紀人買了1張高額儲蓄險,每期保費高達684萬元,馮女以「保費額度過大,恐被鎖定洗錢」為由,要求改為 現金繳費 ,馮女收到現金後,並未將錢繳給保險公司,而私自挪用、侵占,前後騙走3447萬元。 後來查證發現,馮女並非該保險經紀人公司的 合格業務員 ,而是向蘇姓主管 借牌 銷售。雖然最後補繳了 2 期保費,台北地方法院仍判決馮女、蘇姓主管及保險經紀人公司 連帶給付 2,063 萬 8,995 元 (可上訴),馮女最終判刑 2 年 8 個月定讞。 另一件令人咋舌的案件,是發生在民國 106年,中華郵政爆出員工侵占挪用保費長達7年,總金額超過6億元。 保險詐騙事件層出不窮,要避免受害,除了要了解常見的詐騙手法,更要學會如何挑選值得信賴的保險業務員。 保險詐騙常

顏呈芬
9月13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

社會新鮮人上班第一天,就該懂的保險&勞工權益懶人包
作者:蕭光廷 小璐是我的姪女,今年(2025年)六月剛從大學畢業,她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,終於在台北找到了一份她喜歡的工作。 上班第一天,公司的行政人員,請小璐填寫一大堆表格,並請她提供健保轉出單,勾選是否需要勞退自提等事項。 這是小璐人生的第一份工作,她搞不清楚甚麼是勞保和勞退,也不知道甚麼是健保轉出單,於是她立刻用Line詢問我這個舅舅,我簡單的稍作解釋,讓她可以盡快交差。 周末時,小璐又Line我,她說她十二月想去韓國看演唱會,但不知道才剛工作沒幾個月,是否有甚麼休假可以請,我告訴她因為工作未滿半年,可能只會有扣薪水的事假可以請。 許多的社會新鮮人應該也和小璐一樣,初次從校園踏入職場,對自己在職場上應有的權益一知半解,本篇文章將一一告訴你這些學校不會教,但在職場上你需要知道的保險和勞工權益。 職場有關的3種重要保險 職場上會遇到的保險有兩大類 第一大類是政府強制執行、不以賺錢為目的的 社會保險 。像是:健保、勞保 第二大類是比較佛心的雇主,付錢幫員工投保的 商業保險 ,這是非強制性的。像是團保。 1.社會保險的「健保」...

蕭光廷
9月13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

創業小老闆必看:老闆要替自己投保嗎?國保、勞保怎麼選最划算?
作者:張桂菁 40歲的小珍,大學畢業後工作了18年後,毅然離開職場,準備創業經營烘培坊,雖然辛苦但能圓夢也很開心。日前接到了國民年金的繳費通知,才想起離職後勞保就斷保了,於是小珍來諮詢財務顧問,該繳國民年金還是再保勞保呢?怎麼做比較有利呢? 財務顧問和小珍解釋,勞保投保規則和她的身分有關。 她是一個人在家烘焙蛋糕出售的自營作業者,或開設烘焙坊之後有無聘僱員工的自營業主或雇主,各有不同的規定。同時也影響她勞健保,勞工退休金,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資格。 公司負責人勞保的投保規定 在台灣的社會保險中,勞工保險(俗稱勞保)是在職保險,要保障的對象是有實際從事工作並獲得報酬之勞工及雇主。 以小珍為例,她的投保身份分三階段,屬於強制或自願投保: 第一階段: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 小珍這時候就如很多SOHO族,自由業者,他們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以獲得報酬,但未僱用有酬人員一起工作。 她可以選擇繳納國民年金,也可透過相關的職業工會加保,或另在其他公司有勞工身分,由那家公司投保勞保。 第二階段:是自營業主 指的是未僱用有酬人員一起工作的

張桂菁
9月7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

別讓「早知道」,成為我們人生最後的嘆息…5個立即行動,換來一生安心
作者:Grace 風險與明天,誰會先到? 在人生的道路上,我們常常以為「時間還很多」,所以把許多重要的事情不斷地推延。無論是健康檢查、保險規劃、理財檢視、財務分配、還是遺囑的撰寫……等。 多數的人都「知道」應該做,但我們往往只停留在「口頭說說」,或是想著「以後再處理」。 可是,風險與明天,誰會先到? 我們都沒有標準答案。 在Grace的工作經驗中,看過許多還沒來得及準備,而留下遺憾的故事。有些人是生病了,後悔沒有愛惜自己的身體或提早安排健康檢查;有些人是因為沒有寫下遺囑,在突發事故時來不及交代或造成子女財產分配時的糾紛;有些人是以為退休金足夠了,但卻忽略了長期照護的高額費用,結果影響了自己、也影響了家人。 而「知道,不等於做到」,若我們沒有及時的行動,最後得到的可能是悔恨。 沒事先規劃財務,家人陷入三大困境 今年六月,Grace與一位年近七十歲的大姊討論她的財務安排。當時她告訴我:「關於錢的整體狀況,我沒有跟三個孩子說過,但我有告訴我妹妹。我也有口頭告訴孩子們,我對於幾間房子的一些想法與安排。不過,詳細的清點和遺囑訂立,等有空

Grace
9月7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

不要急救、不要插管!她早就寫好「預定醫療決定書」,化解了家人的爭吵
作者:彭彩蓮CFP 住隔壁的林阿姨,他是個愛種花、愛運動的親切長輩,他給人的印象,永遠是活力滿滿,常常看到她在社區中心,跟大家一起打太極拳。 但是,前一陣子,林阿姨卻突然重病昏迷,就這樣突然躺在病床上,再也說不出話,很讓心疼…… 後來,林阿姨的子女、家人們在醫院的走廊上,討論後續的醫療問題。有家人堅持繼續全力搶救,讓林阿姨有機會繼續活下來;但也有人心疼林阿姨躺在病床上受苦。 家人意見分歧、吵個沒完,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,才發現林阿姨早就簽了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。林阿姨明白寫下:不要插管、不要急救,不願接受過度治療。只想平靜走完生命的最後一程。 家人們依照林阿姨的心願,讓醫療團隊能依照林阿姨的心願來進行,讓她安心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。 看到這裡,你可能會疑惑,什麼是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?真的可以讓每個人自主決定自己的最後一程嗎? 提前做醫療決定,是對自己最深的愛,也是給家人最大的安心。 什麼是病人自主權利法? 當面對生命中無法預知的風險,醫療決定常常帶來複雜情緒與難題。 病人自主權利法 就是為了守護,我們在醫療過程中的自主權利

彭彩蓮
8月17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

勞保老年給付,該月月領還是一次領?對「單身」族群可能差5倍之多!
作者:劉碧鈴CFP 有一天,盧大哥打電話來問我說:「他有個單身未婚的遠房親戚,名叫小如。58歲的小如,勞保年資30年,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資格。小如原本想一次領,但親友建議小如等到60歲,再月領退休金,說比較划算。」 沒想到,小如突然意外過世……結果只領到喪葬津貼10個月,領到的金額差很多。盧大哥問我,怎麼會變這樣? 勞保領回的月月領?還是一次領? 當時,58歲的小如,已經有30年勞保年資,可以一次領、也可以月月領。因此,當時的小如有以下2種選擇: 【選擇一】58歲先領一次 原本小茹可以先請領、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在98.1.1前有加保年資、勞保年資目前年資 30年請領公式如下: 退休前36個月月平均工資X年資{(1-15年)X1,(16-30)X2} =45800X45個月 =2,061,000 說明:小如58歲申請退休,退休前36個月月平均工資45800元,年資計算(1-15年)為一個基數(16-30)為二個基數所以共有45個基數。 【選擇二】60歲開始月月領 如果等到60歲申請老年年金、請領公式如下: 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X年

劉碧鈴
6月30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遺囑寫遺產全給女兒,兒子真的一毛都拿不到?一文搞懂「特留分」!
作者:彭彩蓮CFP 張先生與太太育有1子1女,多年前在太太過世後,就已經將大部分的財產給兒子。 這些年, 都是女兒陪伴在張先生身邊過生活、照顧生活起居。因此,張先生內心想著,有一天如果他過世時,想要把剩餘的財產都留給女兒,聽朋友建議可以先預立遺囑 。 於是,張先生在遺囑中寫下:「我百年之後,所有財產全給女兒。」 問題來了: 1.這樣遺囑是有效的嗎?兒子會因此ㄧ毛都拿不到嗎? 答案是:即使遺囑違反「特留分」,遺囑仍是有效的唷! 2.那麼,兒子還能拿到遺產嗎? 答案是:可以的!那兒子要如何主張「特留分」呢? 父親遺囑全給女兒,兒子能主張遺產嗎? 文章用聽的也可以喔~ https://reurl.cc/EVM9Rm 「特留分」是什麼? 特留分是法律保障繼承人在遺產分配中能獲得最低比例的遺產,即使被繼承人立有遺囑,也不得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。 也就是說,即使被繼承人在生前有預立遺囑,將財產全部分配給部分繼承人,依照法律規定,仍然須要保留部分遺產給特定繼承人喔! 很多人以為只要寫好遺囑,就可以自己決定遺產要給誰、不給誰,但實務上還是要

彭彩蓮
6月22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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