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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桂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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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2025年9月30日
關於
【作者】張桂菁
│證照: CFP®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、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、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,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
信託業務專業證照、理財規劃人員證照
│專長:退休安養理財規劃、資產傳承與信託規劃、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、企業留才信託規劃
│網站:張桂菁
概覽
公司
威富理財規劃顧問公司
職位
營運長
文章 (14)
2026年3月1日 ∙ 4 分鐘
很多爸媽都做錯:孩子的紅包拿去繳房貸,可能已經越過法律界線
作者:張桂菁 過完年,幾乎每個家庭都會出現一段熟悉的對話: 孩子:「我的紅包呢?」 父母:「你還小,爸爸媽媽先幫你存起來。」 多數父母從來沒想過,這句話其實涉及法律問題。 很多家長以為紅包只是小錢,是長輩「給家庭」的心意,但在法律上,紅包並不是給爸媽的,也不是家庭共有的。 當長輩把紅包交到孩子手上的那一刻,這筆錢的所有權就已經屬於孩子。換句話說,紅包是孩子人生中第一筆「自己的財產」。 父母,並不是擁有者,而是管理人。如果父母把紅包拿去繳房貸、補貼家用,甚至當成家庭收入的一部分,在法律上就已經超過管理權的範圍了。 父母能不能把紅包收走? 答案是:可以管理,但不能隨便使用,更不能沒收。因為「沒收」代表把所有權當成自己的,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。 法律把孩子因「繼承、贈與或無償取得」的財產稱為「特有財產」。壓歲錢正是典型例子,父母依法可以替孩子保管、運用、甚至獲取投資這筆錢的收益,但要處分這筆錢的前提只有一個:必須是為了孩子的利益。這代表什麼?如果用途不是為了孩子,法律上就可能構成侵害子女財產權。 簡單說:孩子是資產的老闆,父母只是經理人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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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7日 ∙ 4 分鐘
提前贈與省遺產稅?! 別急,父母要先為自己的退休留一條路!
作者: 張桂菁 財稅專家常說「要減少未來的遺產稅,可以善用每年免稅贈與 244 萬元,傳承規劃越早開始越好」這句話,讓很多父母趕著將財產早早給了子女。 我在2025年底的國稅局當志工,就看到一對對父母,戴著老花眼鏡,辛苦地填寫贈與稅申報書,只希望在年底前把贈與手續辦好。 這些父母,多半不是所謂的富豪,而是很努力替孩子打算。有人想幫孩子買房,有人想支援創業,也有人只是擔心:「萬一哪天來不及給,孩子會不會吃虧?」這樣的心情,很真實,也很動人。 只是,在急著把財產交到孩子手上的同時,卻常常忽略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:如果錢給得太快,會不會讓自己的下半生變得很辛苦? 為什麼這麼多父母急著提前贈與? 對多數父母來說,提前贈與的理由其實很單純。 第一,是節稅依現行制度,每位贈與人每年有 244 萬元的免稅額 ,分年贈與確實能減輕未來的遺產稅負。這個想法,本身沒有錯。 第二,是孩子需要錢就業市場競爭,房價高、生活壓力大,父母心疼孩子,總覺得能幫盡量幫。 第三,是對未來的不安擔心自己健康變化、意外突發,希望趁自己還清楚、還能做決定時,先把資產安排好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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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29日 ∙ 6 分鐘
失智後財產怎麼辦?透過「意定監護」,提前掌握決定權!
作者:張桂菁 朋友小惠聊起過去5年照顧罹患失智症越來越嚴重的媽媽,為了討論誰來管理媽媽的錢,如何照顧媽媽,甚至想把媽媽名下的房子賣掉支付未來的照護費用,她的2個哥哥常因意見不同而鬧得不愉快。 2個哥哥聽說辦監護宣告要好幾個月,想趁還沒辦監護宣告先幫媽媽把房子賣了,這樣可以嗎? 可以幫失智的家人把房子賣掉嗎? 我國民法依年齡及意思能力分為4種,來區分行為能力之有無與範圍: 滿18歲為成年人,具完全行為能力。 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有限制行為能力。 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者,無行為能力。 受監護宣告之人,除特定行為外,原則有效。 另外已有判例,像小惠的媽媽這樣,雖未受監護宣告,非無行為能力人,但交易時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,仍可能被主張交易無效。所以還是應該先聲請監護宣告後,再依法處理財產。 監護宣告VS.輔助宣告 要作監護之宣告或輔助之宣告,是由法院請專業醫師鑑定,再由法院裁定。 某人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不能與他人溝通或不瞭解他人表達的意思時,比如長期昏迷、植物人、嚴重的智能障礙或精神疾病等等,家人可聲請法院對他做監護之宣告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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