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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何時過戶給小孩比較好?先贈與?還是繼承?

3小时前
讀畢需時 8 分鐘

作者:陳姷希 獨立財務顧問


房子常常是父母多年累積下來的重要資產。隨著年紀增長,許多父母開始思考:「房子要不要現在過戶給孩子?還是以後再讓孩子繼承?」


如果孩子將來賣掉房子,會不會反而要繳更多稅?除了稅金,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:房子一旦過戶,就成了孩子的財產,父母還能不能繼續安心居住?這些在過戶前都要想清楚。


接下來,姷希將用簡單易懂的方式,帶您看懂生前贈與和繼承的差別,找出更適合自己與家人的安排。



房子生前贈與,要繳哪些稅?

父母先把房子過戶給孩子,除了要繳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及印花稅,辦理過戶時還會產生地政登記費、書狀費及代書費。前面4項是依法繳納的稅,後面3項則是辦理過戶產生的費用。


假設爸爸想將房子先贈與給兒子,過戶時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爸爸,土地增值稅與契稅的納稅義務人則是兒子。至於印花稅,爸爸或兒子之中,誰拿「公契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,就由誰繳納。


案例看懂:實際會繳多少稅?

王爸爸的太太已經過世,兩人育有一名兒子。王爸爸想把名下一間市價約1,500萬元的房子贈與給兒子。這間房子的土地公告現值為500萬元,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80萬元,假設土地增值稅為100萬元、契稅為4萬8,000元,王爸爸當年度沒有贈與其他財產。辦理過戶時,由兒子拿「公契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。


王爸爸要繳:贈與稅

計算贈與稅,可以分成2個步驟: 

  • 步驟1:先算出這間房子的贈與總額:房子看的是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,不是看房子巿價。所以房子贈與總額為:土地公告現值500萬元+房屋評定標準價格80萬元=580萬元。

  • 步驟2:再扣除贈與免稅額及兒子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與契稅:從580萬元中扣除王爸爸的贈與免稅額244萬元。這裡的「每年」,是指從1月1日至12月31日王爸爸贈與出去的財產總額。除此之外,土地增值稅100萬元及契稅4萬8,000元由兒子自行繳納,也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。


所以王爸爸的贈與淨額為:

  • 房地贈與總額580萬元-贈與免稅額244萬元-土地增值稅100萬元-契稅4萬8,000元=課稅贈與淨額231萬2,000元。

  • 課稅贈與淨額231萬2,000元,適用10%的贈與稅率:231萬2,000元×10%=爸爸要繳納贈與稅23萬1,200元


兒子要繳:土地增值稅

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上漲的價值課稅,計算時會用到這次移轉的土地現值、前次移轉現值、物價指數及持有年限等資料,無法直接用房屋市價乘上一個固定稅率。此外,贈與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10%的優惠稅率,必須按照一般用地稅率計算。

由於每筆土地的取得時間及漲價幅度不同,即使房屋市價相同,土地增值稅也可能不同。

兒子要繳:契稅

房屋因贈與而移轉時,兒子需要繳納契稅。契稅只針對房屋課徵,不包含土地,贈與契稅的稅率為6%。契稅是以房屋的「核定契價」計算,也就是由地方稅務機關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核定。王爸爸這間房子的核定契價為80萬元,因此兒子應繳納的契稅為: 80萬元×6%=契稅4萬8,000元


印花稅:誰拿「公契」辦過戶就由誰繳。

辦理房屋贈與過戶時,王爸爸與兒子需要填寫地政事務所提供的制式過戶契約書,俗稱「公契」。印花稅是按照「公契」上記載金額的千分之1計算。

案例中「公契」記載的金額是580萬元,所以兒子要繳納的印花稅為:580萬元×1‰=5,800元


房子留到繼承,要繳哪些稅?

如果房子將來由兒子繼承,因為不是贈與,所以不用繳贈與稅。依照稅法規定,土地及房屋因繼承而移轉,土地增值稅與契稅也都免徵。至於印花稅,如果有多位繼承人,並且另外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,約定房子由誰取得,辦理登記時才會產生。而王爸爸只有1位繼承人,所以兒子不需要與其他人協議房子怎麼分,因此也不用繳印花稅。


不過,這間房子仍要列入王爸爸的遺產總額。計算房地的遺產價值時,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計算,房屋則按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,再與存款、股票及其他財產合併,確認是否需要繳納遺產稅。


即使最後不用繳遺產稅,兒子仍要辦理遺產稅申報及房地繼承登記,也會產生地政登記費、書狀費及代書費等辦理費用。



贈與跟繼承,賣房的稅金差在哪?

房子先贈與還是留到日後繼承,不但當下要繳的稅不同,也會影響孩子將來賣房時的取得成本、持有期間及房地合一稅。


贈與或繼承的取得成本如何計算?

孩子透過贈與或繼承取得房子,雖然沒有實際支付買房價款,稅法認定的取得成本也不會是0元。將來出售時,不能以房屋市價或爸爸當初的買價計算,而是以取得房子當時的房地現值為基礎。

贈與和繼承的計算方式相同,差別在於認定的時間點。贈與是將受贈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加總;繼承則以繼承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加總。無論是贈與或繼承,孩子日後出售房子時,這筆取得成本都可以再依政府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。

例如,兒子受贈房子時,土地公告現值為500萬元、房屋評定現值為80萬元,合計580萬元。假設當時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0,出售時上升為110,調整後的取得成本為:580萬元×(110÷100)=638萬元。也就是說,申報房地合一稅時,可以扣除的取得成本會由580萬元調整為638萬元。

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「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」 可至消費者物價指數系統查詢。

取得時間與持有期間如何認定?

「取得時間」是孩子從哪一天開始取得這間房子起算;「持有期間」則是從取得房子到出售房子,一共持有多久。持有期間會影響房地合一稅的稅率,時間愈短,稅率通常愈高。

如果房子是透過贈與取得,取得時間以完成贈與過戶登記之日為準,兒子的持有期間也從這一天重新起算,不能加上王爸爸原本持有的時間。如果房子是透過繼承取得,取得時間以繼承發生日,也就是王爸爸過世之日為準。但在計算房地合一稅的持有期間時,可以把王爸爸原本持有房子的時間一起算進來。


例如,王爸爸在2016年買進房子。兒子在2026年受贈取得,2027年出售,持有期間從完成贈與過戶時開始計算,約為1年。如果兒子在2026年繼承取得, 2027年出售,王爸爸持有房子的時間可以合併計算,因此持有期間約為11年。兩者認定的持有期間有明顯差別。


未來出售可能涉及房地合一稅

兒子將來出售房子時,是否要繳房地合一稅,首先要看這間房子是在什麼時候取得。一般來說,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,就要申報房地合一稅。房地合一稅不是直接用售屋價格乘以稅率,而是需要先扣除取得成本、相關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,算出實際的課稅所得。

沿用前面的例子,王爸爸在2016年買進房子,兒子在2026年取得,並於2027年出售。如果是贈與取得,兒子的持有期間約1年,適用45%稅率;如果是繼承取得,可以加上王爸爸原本持有的時間,父子合計持有約11年,適用15%稅率。這也是為什麼孩子將來可能會賣房時,不能只比較現在贈與或日後繼承要繳多少稅。取得方式不同,持有期間的計算也不同,最後適用的房地合一稅率可能差很多。



房子提早過戶,父母還能安心住嗎?

房子一旦過戶,所有權就屬於孩子。孩子可以出售、出租或拿去抵押;如果孩子欠債,房子也可能被查封。孩子若比父母早過世,房子還會成為孩子的遺產,由其繼承人繼承。


如果父母過戶後仍要繼續居住,可以考慮採用「附負擔贈與」,約定孩子應讓父母繼續居住、負擔照顧責任,或未經父母同意不得出售房子。也可以透過不動產信託,事先約定房子由誰管理、父母可以住到什麼時候,以及將來如何交給孩子。


不過,這些安排各有法律效果與限制。如果房子是父母唯一的住處,或未來可能需要賣房支應生活及照顧費用,過戶前就要更謹慎。除了比較稅金,也要先替自己保留居住保障、財產決定權及足夠的生活資金。



什麼情況適合先贈與?留到繼承?

如果父母已經確定房子要給誰,也有足夠的退休金與照顧費用,不需要再靠這間房子維持生活,可以考慮生前贈與。房子過戶後,孩子就能直接取得所有權,但父母也會失去對房子的控制權。


如果父母仍需要居住,未來可能出售、出租或抵押房子支應生活,留到日後繼承會比較有保障。不過,繼承時會依民法的繼承規定,由全體繼承人共同處理遺產,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父母心中的方式分配。


若父母希望指定房子由特定孩子取得,可以事先立遺囑。只是訂立遺囑時,除了要符合法定形式,也要考量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及家庭感受。即使遺囑有效,若分配差距過大,仍可能引發家人爭議,甚至進入漫長的訴訟。


因此,選擇生前贈與或日後繼承,除了比較稅金,也要考量父母是否仍需要使用這間房子,以及希望由誰取得。父母當然有權決定如何安排自己的財產,只是安排時仍要留意特留分等法律規定,避免原本想照顧家人的心意,最後成為家人爭議的起點。



除了贈與和繼承,還有5種做法

1:預立遺囑

房子先保留在父母名下,遺囑中寫明將來由誰取得,同時留意特留分及遺囑的法定形式。


2:不動產信託

透過信託契約約定房子由誰管理、租金如何使用、父母可以居住多久,以及信託結束後房子交給誰。


3:附負擔贈與

如果決定現在過戶,可以在契約中加入父母繼續居住、孩子負擔照顧責任,以及房子不得任意出售或抵押等條件。


4:由孩子出資購買房子

如果父母需要一筆退休金、照顧費用,孩子也有能力支付價款,可以考慮用買賣方式過戶。父母取得售屋款,作為未來生活所需;孩子則取得房屋所有權。不過,買賣必須有實際付款及資金往來紀錄,也要事先試算土地增值稅、契稅及房地合一稅等稅負。

 

5:整體安排財產分配

房子不容易切割,如果由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,日後出售、出租或修繕,都需要彼此協調。規劃時,可以將房子與其他財產放在一起考量,再依父母的想法安排由誰取得,減少房屋共有及日後管理、分配上的問題。



想好幾件事,再決定房子怎麼過戶

姷希CFP®的觀點,房產安排要同時評估3個層面:

  1. 現在過戶的稅金

  2. 孩子未來出售的稅負

  3. 以及父母退休與照顧所需的資金。


再確認3件事:

  1. 房子是否還要自己使用

  2. 最後想交給誰

  3. 過戶後遇到變化時,是否還有調整空間


把整體負擔算清楚,也替未來保留彈性,再決定採用贈與、繼承,或搭配遺囑、信託及保險等工具,這樣的安排才經得起時間與家庭變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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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陳姷希CFP

│證書:不動產經紀人・CFP®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・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・FChFP特許財務規劃師・會計丙級・信託・理規

│專長領域:財務盤點與稅務整合・信託、遺囑、監護與保險規劃・不動產都更與危老重建

│獲刊財務報告書: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大中華區會員季刊第89期刊出

│經歷:曾任國泰人壽教育訓練部講師、金融領域20+

│LINE聯絡:陳姷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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