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婚後財產怎麼分?離婚一人一半嗎?3種夫妻財產制一次搞懂!
- 莊世金

- 8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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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莊世金會計師
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日前自曝與前夫趙建銘離婚,並揭露當年曾將診所店面贈與前夫,但是房貸卻仍留在自己名下。
到底婚前婚後財產該如何分配,如果夫妻間能夠一直走下去,當然不會有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。
但是如果不小心需要走上分開的路,可能是兩願離婚,也有可能是判決離婚,夫妻間的財產如何處理會比較好,這個部份涉及到夫妻財產制的議題需要討論有很多,接下來我們慢慢談下去。
先提醒:結婚不是財產全部共有,離婚也不是全部對半分!婚前財產、婚後財產怎麼分?
夫妻雙方進入婚姻之後,有互負同居之義務,家務也互為代理人,家庭生活費用,亦各依其經濟能力、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,並且互負連帶責任(民法1001至1003-1參照)。走到婚姻之後,除了上述的家事分攤及費用分攤以外,還有一個重要的點就是,夫妻婚前婚後的財產如何歸屬?
應該算是財產取得的時間點來看。如果結婚前取得即為婚前財產,結婚後取得即為婚後財產,如果無法確定是結婚前或是結婚後取得的財產,民法推定為婚後財產,才可以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。
由於如果夫妻若是離婚之後或是一方死亡,財產少的一方可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對夫妻的婚前婚後財產會有什麼影響? 有沒有什麼需要事先注意的議題?

目前的3種夫妻財產制度,有什麼不同?
民法規範的夫妻財產的制度,可分為法定財產制(預設值),分別財產制及共有財產制。
1.法定財產制:多數夫妻都適用
由於夫妻結婚前,本來就是兩個獨立的個體,還沒有步入婚姻共同成立家庭前,兩人是獨立的關係,互不影響干涉。所以夫妻婚前會有各自的財產,各自自機生活,各自應負擔的費用。
按民法第1017條規定法定財產制,說明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,結婚前後財產由夫妻各自分別所有。財產的所有權自各歸屬,各自擁有財產,夫妻各自有權管理及處分財產。由於法定財產制是夫妻間如果沒有約定任何財產制,就會適用法定財產制,等同於法定財產制是夫妻間結婚沒有特別約定時,預設的財產制度規範。
但是夫妻間就可以隨便使用手頭上的錢嗎? 按民法規範,夫妻就其婚後財產,互負報告之義務。即使用自己的錢也需要跟對方說明。由於夫妻各自管理自己財產,婚前如此,婚後亦如此。當然若是夫或妻對外的債務,也是分別管理的。民法亦有規定,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。如果一方對另一方幫忙還債,也得以請求對方償還債務的。
夫妻離婚或是一方死亡,由於要結束婚姻關係,如果賺錢的一方有賺錢支付家庭的生活費,可能另一方是照顧家庭沒有出去工作,當要離婚的時候,在家照顧家庭的一方就很吃虧,因為自己的財產自己管理,才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讓財產少的一方可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公平分配財,讓家庭可以穩定發展,有賺錢的一方是為了整個家庭付出,賺的錢也是要平均分配給照顧家庭的另一方,這樣用整個家庭的角度出發,讓離婚的時候或一方死亡的時候,財產狀況可以更公平。
另外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,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,法院亦得調整分配額度。但是上述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計算的時候,繼承、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不得列入計算,因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請分配雙方勞力獲取的所得,繼承、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不是上述勞務獲取的所得。
可以考文章 夫妻贈與可以節稅,但萬一離婚了,房子可能拿不回來?由於離婚的時候,為了不能公平分配財產,所以民法也有規定,如果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,推定為婚後財產;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,推定為夫妻共有。夫或妻婚前財產,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租金及利息,視為婚後財產。當然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,隨時得改用他種約定財產制。
上述都在敘述婚後的財產如何規範。但是會不會有一種狀況,如果一方用婚後財產償還對方婚前的債務,或是婚前財產還對方婚後債務。如果有上述的狀況,如果在離婚或一方死亡時,計算各自的財產應分別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的增加數,或是計入婚姻關係中的負債來計算。上述的做法讓雙方的財產權計算可以更公平。
2.共同財產制:有些財產是共有
共同財產制,除了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、職業上必需之物及夫或妻所受之贈物以外,均屬於共同財產,屬於夫妻公同共有。由夫妻共同管理,處分時亦得他方同意始可處分,也可以約定由一方管理。
換句話說,夫妻除了上述三種財產(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、職業上必需之物及夫或妻所受之贈物),都是共有財產,為公同共有財產,由雙方共同管理。
但若夫妻之一方死亡時,共同財產制需要強制拆夥,財產切一半歸死者當遺產,另一半則歸屬於生存的一方,不會區分婚前婚後的財產怎麼處理。但若是因為離婚的關係而結束共同財產制,雙方各自取回結婚時之財產,婚姻關係中所取得之共同財產,則是由夫妻各得其半數。
3.分別財產制:各自財產、債務各自負責
分別財產制,夫妻各自保有財產,自己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及處份。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清償責任。如果一方對另一方用自己的財產幫對方還債,也可以請求對方償還。

一方死亡或離婚了,財產怎麼分?
由於離婚及一方死亡都是財產關係消滅的事由,如果是按照法定財產制的話,當然需要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。
一方死亡怎麼分財產?
如果一方死亡的話,財產要怎麼分?由於登記在自己的名下的財產,由自己保有,只有死亡的一方,財產比較多的時候,財產少的一方才能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分配財產差額。
如果死亡的一方財產比較少,存活的一方財產比較多,就不會啟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。
離婚了怎麼分財產?
那離婚的時候,財產要怎麼分,比較好呢? 這個就很難說了。因為離婚的時候,可以用談的協議離婚,當然協議離婚也可以談如何移轉財產。
透過離婚協議來討論如何保障財產少的一方,未來如何存活,是個很好的議題。也可以透過協議離婚,來討論小孩的扶養權及親權探視權等。
如果婚姻關係中有幫對方償還相關債務的話,記得要在離婚的時候,請求對方償還或補償,以避免離婚之後,還在幫對方還債,感覺不是很舒服。
婚前,怎麼保障自己的財產?
由於現行法定財產制,就已經是自己的財產自己保有了,所以結婚前的財產,本來也是自己有的,即使在結婚後,財產也是自己保有的。
只有在離婚、一方亡故,或是在其他原因導致財產關係消滅的事由,才會啟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機制來補償財產少的一方。現行的機制,似乎很難事前做什麼來保障自己的財產權。

感情很重要,財產歸財產也重要!
夫妻財產制度,是從結婚前後財產如何認定、財產登記在誰名下、由誰管理及處分,到夫妻各自的債務如何負擔,都與夫妻財產制有關。
前面介紹了3種夫妻財產制度,建議從婚前就要知道。
法定財產制
共同財產制
分別財產制
提醒:目前多數夫妻都沒有特別約定,大部分人都適用「法定財產制」。了解婚前、婚後財產的差別,以及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規定,才能在婚姻關係發生變化時,更清楚自己的財產權益。
感情放手,也可以祝福
曾經我有一對友人朋友,妻子是家管,丈夫是名律師,丈夫所得很高,妻子兼職很多收入也不錯。但是丈夫買的不動產都會登記在妻子的名下。有一天我就好奇問問他們兩個人對於這樣子的方式,有沒有什麼看法?
朋友妻子就偷偷跟我說,如果有一天老公在外面遇到了另一個女人,想要跟我離婚的時候,看看財產登記在誰那裡,就會有許多想法。如果老公堅持要跟外面的女人過的時候,並且要跟我辦離婚,其實我覺得應該要祝福他們,因為我的老公願意淨身出戶,代表他遇到的是真愛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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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莊世金 會計師
│萬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、輔仁大學法律系博士班進修中
│創業家創造價值、會計人整合資源有效運用、法律人公平配置權利義務。期望自己能夠用靈活思維,用跨領域整合方式解決問題,嘗試在商業世界裡,用創業家眼光來看事情。
│經歷:曾任上市公司董事、理財周刊/Inside(硬塞)/關鍵評論網(商益)/專欄作家、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、會計師考試合格
│著作:《創業股權規劃實戰聖經:給台灣新創、投資者的募資、估值、財務問題解決指南》,本書得到109年度金書獎財務金融類獎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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