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為被撞卻被告過失傷害?車禍處理流程別踩雷,汽車駕駛必看的「和解流程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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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梁偉民CFP
阿凱那天其實已經很小心了。
他在路口停等左轉,對向直行的一台休旅車也減速禮讓。阿凱確認對向車道沒有來車沒有來車後開始左轉,車子都已經過了一半突然碰一聲,對向車陣中突然衝出一台機車,高速撞上車子的右後側,機車車頭幾乎全毀,騎士膝蓋骨折送醫開刀。
報警處理後阿凱第一時間也以為:「我是被撞的,應該沒事吧?」也馬上通知保險公司來處理。
但3個月後,他收到通知被告過失傷害,對方騎士開口求償 230 萬。案件一路拉鋸,最後以 150 萬和解收場。
以為是「被撞」,為什麼還會被告?
很多汽車駕駛心裡都有一個很直覺的想法:「只要我是被撞的,應該就不會有刑事責任吧?」但在台灣的實務運作裡,事情其實沒有這麼單純。
只要這起車禍中有人受傷,而初判或鑑定結果「哪怕只有一點點肇事責任」,對方其實就很有機會對你提告過失傷害,舉幾個很常見的情況:像是左轉時確認不夠完整、變換車道觀察不足、沒有保持安全距離、進路口減速不夠等等;因此只要被認定有一點肇事責任,那就算是對方高速撞上你、甚至你車損比較嚴重,對方依舊可以提告過失傷害。
更現實一點說,在台灣目前的處理習慣裡,只要有人受傷、你的肇責不是 0%,被提告過失傷害其實是很常見的發展。有時候,刑事告訴本身也會變成對方在談判桌上的一種壓力工具。
被告以後,後面的流程是這樣跑的
1. 收到地檢署通知書
當你收到地檢署或警局寄來的通知書時,很多人第一個反應都是緊張,甚至覺得事情是不是很嚴重了。
其實這代表的是案件已經正式進入刑事程序,但並不代表你已經有罪,這個階段通常是檢察官要開始了解整個事故經過,所以會通知你到案說明。記得不要忽視通知,也不要拖延時間,照通知日期到場說明即可。
2. 立刻整理事故證據
很多人都是等到收到通知書,才開始回頭找資料,其實現在開始整理都還來得及,建議先把相關資料全部整理好,例如:行車紀錄器影片、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、車禍現場圖和照片、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、車禍鑑定書(這為非必備)
3. 第一次偵查庭:檢察官通常會問這些
偵查庭需要本人到場,檢察官主要是想了解事故發生的過程、是否注意來車、是否減速煞車,以及是否有調解意願。回答原則很簡單:據實說明、不要有情緒用語、不要搶著承擔全部責任、表明願意接受調解,由於對方是以刑逼民,因此也一定會接受調解,偵查庭結束後就會安排時間調解。
4. 進入調解程序
調解委員會設置在各個鄉鎮市區公所內,一般會有一至三位調解委員,實務上很少一次就談成,這其實是很正常的談判過程,不用因為第一次談不成就太緊張。常會有幾次來回。
例如第一次雙方金額差距很大,第二次慢慢縮小,第三次才比較有機會接近共識。調解成功,則不得再提起告訴;若調解不成功,接著案件就會進入法院由法官審理。
5. 調解不成功,進入法院審理
如果調解一直沒有結果,檢察官在偵查結束後,會決定是否起訴。一旦起訴,案件就會進入法院審理階段。
實務上,若是初犯者情節輕微、犯後態度良好,通常是可以易科罰金。若能與被害人和解,因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之罪,可由被害人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。
6. 和解成功,和解書上務必寫清楚
簽訂和解書上務必寫清楚,這次和解是針對「本次事故所生之所有民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」,並明確載明「雙方均拋棄其餘請求權,嗣後不得再為任何主張」才能真正避免日後糾紛。
汽車保險,到底該怎麼買才安心?
如果你有在開車,除了買保自己的車體險、竊盜險外,只買強制險通常真的不夠。比較完整、實務上比較安心的投保內容:
強制險:是最基本保障,但強制險只保人的部分。
第三人責任險:保他人體傷及財物損失,禰補強制險的不足, 發生車禍造成對方車輛毀損或人有體傷的情形,只要是歸咎於被保險人的責任,在額度內,將理賠「對方」人、財物的損害。
超額責任險:現在車禍受傷求償動不動就是百萬起跳,若撞到超跑名車的修車費用也很驚人,有一種險種叫「超額責任險」,只要是第三人責任險額度不足的部分,通通都可以交給超額責任險一起理賠。超額責任險就像是錢包守門員。
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保險:第三人責任險只賠民事,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屬於刑事告訴,刑事訴訟時產生之律師費用必須由車主自行承擔,為減輕車主面對刑事訴訟的壓力,可以投保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保險。
車禍最麻煩的,是後面的法律與談判流程
很多人其實在事故當下都還算冷靜,該報警、該處理的也都有做。但真正讓人開始感到壓力的,往往是接下來幾個月的過程。從收到地檢署通知、到偵查庭說明、再到調解談賠償金額,每一步都可能影響事情最後怎麼收場。
尤其只要有人受傷,被告過失傷害其實是很常見的發展。很多駕駛一開始都會很錯愕,原本以為只是單純車禍,沒想到後面會牽涉到刑事程序、調解談判,甚至對方提出高額的求償金額。
這時候如果對流程完全沒有概念,很容易因為壓力大、想趕快把事情結束,就在談判時過度讓步,或是太早簽和解書,最後反而讓自己承擔不必要的負擔。
其實只要抓住幾個重點:該留的證據先留好、了解案件流程、調解談判不要太急,最後在和解時把撤告和付款條件確認清楚。很多案件其實都可以在合理範圍內慢慢談出結果。最後,提醒駕駛2件事
事故發生後一定要盡早通知保險公司,讓專業人員協助評估與處理。
汽車保險規劃很重要,除了基本的強制險,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往往才是關鍵保障,真的遇到有人傷案件時,差別會非常明顯。
車禍有時候很難完全避免,但只要對後面的流程有一點概念,該準備的準備好、該談的慢慢談,就算真的遇到被告過失傷害的情況,也不至於手忙腳亂,事情通常都能在可控的範圍內好好收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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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梁偉民CFP
│證書:CFP ®台灣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、CFP ®大陸國際金融理財師、
RFC 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、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暨信託、保險、投資全方位14張金融專業證照
│專長:保險規劃、信託規劃、稅務規劃、理財退休、資產傳承
│經歷:壽險公司從業30年
│LINE聯繫:梁偉民CFP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