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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媽的照顧費用該怎麼分擔?可以只出力、不出錢嗎?

10分钟前
讀畢需時 8 分鐘

作者:陳姷希 獨立財務顧問

 

「我不是不願意照顧爸爸,只是每次都是我先出錢,時間久了,心裡真的會不平衡。」


前陣子,一位大姊來找姷希,一坐下來就說了這句話。她的爸爸在家跌了一跤,骨折住院開刀。出院後,暫時沒辦法自己洗澡、上下床,還要定期回診。因為大姊住得近,爸爸的看護費和醫療費,都是她先墊;二哥負責請假陪爸爸回診;住在外縣市的小弟,則是每個月固定匯孝親費回家。


後來,大姊把爸爸所有的醫療照顧支出明細整理好,傳到家庭群組,希望3個人一起分擔。


小弟看到後回了一句:「我每個月都有給爸爸孝親費,這些費用還要再出嗎?」


二哥也覺得,自己雖然拿出的錢比較少,但是陪爸爸回診、處理事情也花了不少時間,難道出力都不算嗎?

 

這種情況,很多家庭都遇過。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付出了不少,但照顧責任怎麼分、費用怎麼算,不能只看誰曾經給過錢,也不能憑感覺認定。


在討論如何分擔之前,姷希先帶大家了解「孝親費」和法律上的「扶養費」有什麼不同。

 


孝親費與扶養費,有什麼不同?

孝親費是家庭說法,扶養費是法律責任許多子女每個月會固定拿一筆錢給爸媽,大家習慣稱為「孝親費」。「孝親費」是生活中的說法,法律並沒有規定子女一定要給「孝親費」,也沒有規定每個月要給多少。有人固定匯款、有人逢年過節包紅包,也有人幫爸媽繳水電費或保險費,大多是依照自己的能力給予。


法律上的「扶養費」則不同。當爸媽已經無法靠自己的收入和資產維持生活,子女就可能需要負擔扶養責任。這時所負擔的費用,是指為了支應爸媽必要的生活和照顧,不再是子女想不想給的問題。


簡單來說:

  • 「孝親費」是子女自願給爸媽的心意

  • 「扶養費」則是當爸媽無法靠自己的收入和財產維持生活時,子女依法需要負擔的費用。

 

已經給孝親費,還要再負擔其他費用嗎?

以小弟為例,他在爸爸住院以前,每個月固定給五千元孝親費。這筆錢是讓爸爸當時使用的,不能因為已經給了幾年孝親費,就認為爸爸後來住院增加的醫療費、看護費和照顧費都”已經付過了”。

換句話說,住院前給的孝親費,不能當成預付未來的照顧費;爸爸住院後,小弟仍固定匯出的五千元,也不能當作不算數。這筆錢應納入小弟當期已負擔的金額,再計算他還需要分擔多少。後續的照顧費,則先看爸爸的收入和財產能支付多少,不足的部分,再由兄弟姊妹討論如何出錢、出力。

 

 


爸媽需要照顧,費用一定由子女負擔嗎?

爸媽需要照顧,不代表所有費用都要立刻由子女負擔。法律會先看爸媽自己是否有能力支付,再看子女如何分擔。若父母過去長期沒有照顧子女,也有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規定。爸媽有退休金、存款或房產,要先用誰的錢?


民法§1117規定,父母要向子女請求扶養,必須有「不能維持生活」的情況。因此,爸媽每個月領多少退休金、租金、社會福利補助或保險給付,名下有多少存款及其他財產,都會列入考量。


例如爸爸每個月的生活費、醫療費和看護費共4萬元,自己有2萬元退休金及補助,剩下不足的2萬元,才需要再討論由子女如何負擔。如果爸爸自己的收入和存款,已經足以支付目前的生活及照顧費,法律上就不一定能要求子女另外給付扶養費。


至於名下有房產,是否一定要先賣掉,要先看房產的數量、用途及價值。如果爸爸名下有多間房屋、出租中的房產,或有其他可以支應生活的財產,法院可能認為爸爸仍有能力維持生活。但如果只有1間自己居住的房子,賣掉後就沒有住所,法院還會進一步考量居住需要及其他收入,不能只看到名下有房子,就直接認定不需要扶養。


法律也沒有規定爸爸一定要把存款全部花光,才可以要求子女扶養。真正要看的是,爸爸現有的收入和財產,是否足以支付接下來的生活。

 

子女可以只出力、不出錢嗎?

依民法§1115第3項規定,同一順位有多名扶養義務人時,要依各自的經濟能力分擔義務。民法§1119也規定,扶養程度要同時考量爸媽的需要,以及每名子女的經濟能力與身分。因此,法院不會只把照顧費除以子女人數。


收入較高、家庭負擔較輕的人,可能要多負擔一些;收入較低,自己還有未成年子女、身心障礙家人或其他必要生活支出的人,可能負擔較少。如果子女負擔扶養費後,連自己的基本生活都無法維持,依民法§1118,可以減輕子女扶養義務。但收入比較少,不等於可以自行決定完全不負擔,仍要由家人協議;談不攏時,再由法院判斷。


除了出錢,陪診、接送和實際照顧,也可以成為扶養爸媽的一種方式。依民法§1120規定,扶養的方法可以由家人協議。子女可以說好,有人多負擔一些費用,有人負責陪診接送、安排看護或日常照顧。


以二哥為例,他請假陪爸爸回診,還要付油錢、停車費,甚至可能少一天收入,這些都是真實的付出,不能只看他匯了多少錢。


不過,法律沒有規定陪診一次可以折抵多少。家人可以參考實際交通費,以及請人陪診、接送的費用,一起討論是否讓出力較多的人,少負擔一些現金。

談好的分工和金額,最好也寫在家庭群組裡,或另外寫成家庭協議,避免日後說法不一,甚至產生糾紛。


爸媽沒有扶養我,子女還需要扶養嗎?

爸媽仍然可以提出要求,但子女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。依民法§1114規定,父母與子女互負扶養義務。即使父母離婚、長期沒有聯絡,親子關係仍然存在,扶養義務也不會自動消失。

 

不過,民法§1118之1也保障子女。如果父母過去曾經虐待、重大侮辱子女,或有其他身體、精神上的不法侵害;又或者在子女年幼時,沒有正當理由卻長期未盡扶養義務,子女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扶養義務。情節重大時,法院可以免除扶養義務。

 

例如,爸爸在子女年幼時離家,長年沒有支付生活費,也沒有照顧子女,晚年卻要求子女負擔扶養費。子女不能只說「他以前沒有養我」就拒絕,仍要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,並提出戶籍資料、扶養費紀錄、社工或學校紀錄、親友證詞等證明。如果只是感情不好或很少聯絡,不一定能免除扶養義務。法院會看爸爸未盡扶養責任的原因、時間及嚴重程度。


所以,爸爸需要照顧時,可以先把順序弄清楚:先看爸爸自己的收入和財產能支應多少,再處理不足的費用;兄弟姊妹可以依各自情況出錢或出力,不需要每個人都負擔一樣的金額。

若爸爸過去長期未盡照顧責任,則可透過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。

 

 

照顧費用怎麼分?5個方法減少手足爭議

爸媽需要照顧時,最容易發生爭議的,往往是錢已經花了,家人才開始討論由誰負擔。有人以為自己只是代墊,其他手足卻認為是自願支付;有人幫爸媽保管存摺,卻說不清楚錢花到哪裡。以下5個方法,可以趁爸媽還能自己做決定時,先把錢和責任說清楚。

(提早安排流程圖)

 

1. 預留照顧專款,與日常生活資金分開

爸爸可以用自己的名義開立照顧專用帳戶,在不影響生活的情況下,每月固定存入一筆錢,也可以搭配保險規劃,準備未來可能需要的照顧資金。

存入專戶的錢就保留給醫療、照顧等必要支出,不再挪作其他用途。日後沒有用到,仍是爸爸的財產;真的有需要時,也能減少家人臨時籌錢或代墊費用的壓力。

 

2. 預先書面授權子女協助支付照顧費

爸爸還能自己做決定,也能清楚表達想法時,可以先用書面寫下由哪一名子女協助提款、轉帳或支付照顧費,並註明帳戶、用途、金額範圍及授權期間。

這份書面授權沒有固定格式,重點是留下爸爸同意的紀錄。被授權的子女每次提款或付款,也要保留提款紀錄、轉帳明細和收據。以後家人要對帳時,每一筆錢都有資料可以核對,也比較不會為了「誰領了錢、錢花到哪裡」產生爭議。


3. 寫清楚出錢出力、代墊規則

大姊代墊支付爸爸的費用,之後可以要求返還,但要看當初怎麼說。如果約定由爸爸的存款支付,就由爸爸返還;如果手足事先同意共同分擔,大姊也可以依約向其他手足請款。

如果事前沒有說清楚,其他手足可能認為是大姊自願負擔。即使拿出收據,也不一定能全數討回,還要看這筆支出是否必要、手足是否知情,以及各自應負擔多少。因此,代墊前最好先在家庭群組寫明用途、金額及返還方式,並保留收據、轉帳紀錄和相關對話。金額較大時,可以另外簽代墊確認書或家庭協議。

 

4. 透過安養信託管理照顧資金

爸爸可以將一筆存款交付信託,約定每月支付生活費、醫療費、或安養機構費用。之後可依照信託契約,定期將款項匯入指定帳戶,或直接支付給醫療、照顧及安養機構。

這樣可以把照顧用的錢和其他財產分開管理,也不用每次需要用錢時,都由子女臨時代墊或互相詢問。


5. 提前安排意定監護

意定監護最大的好處,是讓爸爸可以自己選擇,未來希望由誰協助照顧生活、管理財產及支付照顧費,不必等到發生狀況後,再由3個孩子各自猜測爸爸的想法。

爸爸可以選定自己信任的人,透過公證訂立意定監護契約,也可以先說明希望的照顧方式、財產如何管理,以及由誰負責哪些事情。

契約簽好後不會立即生效。未來如果爸爸無法自行處理事情,經法院作出監護宣告後,契約才會生效,由事先選定的監護人協助處理。提早把人選和想法說清楚,可以減少3個孩子日後為了「由誰決定、錢該怎麼用」產生爭議。

 

 

在陪伴許多家庭討論照顧與財務安排的過程中,姷希深深感受到,照顧費看似在談錢,背後卻關係著每個人的生活,也牽動一家人的親情。


提早預備,可以為自己保留選擇,也讓家人知道如何協助。日後面對生活的變化,彼此會少一些猜測與為難,多一些理解與安心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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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陳姷希CFP

│證書:不動產經紀人・CFP®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・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・FChFP特許財務規劃師・會計丙級・信託・理規

│專長領域:財務盤點與稅務整合・信託、遺囑、監護與保險規劃・不動產都更與危老重建

│獲刊財務報告書: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大中華區會員季刊第89期刊出

│經歷:曾任國泰人壽教育訓練部講師、金融領域20+

│LINE聯絡:陳姷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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