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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樣賺300萬,上班族和律師等執行業務者,為什麼繳的稅不一樣?

作者:莊世金 會計師


各位知道嗎?

台灣的綜合所得稅是很嚴格的稅制設計。特別是累進稅率的部分。


那麼,上圖跟我們一般人有什麼關係?
答案是:所得越高,不只是要繳的稅變多,超過一定所得級距後,適用的稅率也會提高。


年收100萬,不代表全部算稅

以前唸稅務相關的教科書,會唸到累進稅率有所得重分配的效果。讓有錢人多繳一點稅,讓所得少點的人少繳一點稅,從而發生所得重分配的效果。


但是所得重分配並不是有錢的人多繳點稅給所得少一點的人。而是有錢的人多繳一點稅給國庫,所得少一點的人少繳一點錢給國庫,透過納稅產生所得重分配的效果。


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計算邏輯是層層計算:先從總收入中扣除產生該收入的成本,計算出綜合所得總額。再扣除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,算出綜合所得淨額。最後乘上累進稅率並扣除累進差額就是應納稅額。


看到這裡,關鍵是:除了留意「今年賺多少」以外,還要留意「收入經過各項免稅額跟扣除額以後,最後有多少錢,要拿來計算繳稅」。


律師、會計師等,可先減除必要成本費用

以執行業務所得稅為例。如果有位律師要申報執行業務的所得,列入綜合所得稅。來看看會發生什麼哪些步驟?


首先,要先申報律師的執行業務所得,要將律師的收入3,000,000元,扣除成本費用1,185,000元之後的淨利為1,815,000元,列報在執行業務所得的綜合所得總額項目下,再扣除免稅額97,000元及標準扣除額131,000元,算出綜合所得淨額。


如果該名律師適用20%的級距計算應納稅額,由於20%的稅率計算累進差額為147,700元,得出應納稅額為169,700元,計算過程如下:


執行業務所得:

  • 執行業務收入3,000,000元-必要成本費用1,185,000元 =綜合所得總額1,815,000元

  • 綜合所得總額1,815,000元 -免稅額 97,000元 -標準扣除額 131,000元 = 綜合所得淨額1,587,000元

  • 綜合所得淨額1,587,000 x 累進稅率 20% - 累進差額147,700 = 應納稅額169,700元

關鍵是:對律師、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,要留意收入屬於哪一種所得?還有還有,可以減除的成本費用,就有機會少繳一點稅。


上班族的「薪資所得所得稅」

如果上述例子的所得不是執行業務所得的話,如果是薪資所得的話,因為薪資所得不是執行業務所得,有必要成本費用可以扣除,只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可以扣除,所以如果上述的執行業務所得改為薪資所得的話,就多一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扣除218,000元,計算如下:


薪資所得:

綜合所得總額1,815,000-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18,000 -免稅額 97,000 -標準扣除額 131,000 = 綜合所得淨額1,369,000元

綜合所得淨額1,587,000 x 累進稅率 20% - 累進差額147,700 = 應納稅額126,100元




上班族的工作成本,可以扣稅嗎?

由於薪資沒有考慮必要成本費用的概念,只要有收入就只能全數計入。最多只是計算一份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,沒有辦法呈現上班族的實際薪資負擔。


收入越高的上班族損失越大,因為收入越高,因為固定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,沒有辦法按收入的比例計算扣除,所以薪資所得越高,相對繳的稅金也是越高的。一般上班族,需要負擔上班所需要服裝成本,並沒有辦法將服裝成本計算並在薪資所得裡面扣除。


領薪資所得的學校教授,教學所買的圖書,備課所購置的軟體成本,備課所花的時間,亦為必要成本費用,無法在薪資所得裡面扣除。財政部只允許薪資定額扣除,並不允許列舉扣除,每個人都平等扣除固定金額,實有違反量能課稅的原則。



真正影響你繳多少稅的,不只有年收入

對比執行業務所得,房租成本可以扣除,僱用人力可以扣除,連借款的利息也可以扣除。實則因為薪資所得的稽徵成本及稽徵經濟的考量,讓大多數薪資所得者無法扣除必要成本費用。執行業務者若是不設帳冊,都可以主張必要成本費用得以按部頒標準扣除了。


財政部很堅定的要求薪資不能扣除必要成本費用。薪資所得者也會呈現列報收入與所得不平等的事實。沒有可以列報必要成本費用,即使現有固定金額扣除,亦不能反應實際的每個工作承擔的風險狀態。難怪財政收入的60%都是薪資所得者提供的稅金,實際上形成針對勞動力課稅,偏偏課稅負擔者可能就是中產階層。


形成薪資所得者是按照收入課稅的事實,並且造成所得申報之間的差別待遇,讓申報者較為偏好申報可扣除成本費用的執行業務所得,亦造成不公平的現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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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莊世金 會計師

│萬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、輔仁大學法律系博士班進修中

│創業家創造價值、會計人整合資源有效運用、法律人公平配置權利義務。期望自己能夠用靈活思維,用跨領域整合方式解決問題,嘗試在商業世界裡,用創業家眼光來看事情。

│經歷:曾任上市公司董事、理財周刊/Inside(硬塞)/關鍵評論網(商益)/專欄作家、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、會計師考試合格

│著作:《創業股權規劃實戰聖經:給台灣新創、投資者的募資、估值、財務問題解決指南》,本書得到109年度金書獎財務金融類獎項。

│LINE聯繫:莊世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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