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房給孩子,卻沒留繳稅的錢?很多家庭都忽略的「遺產稅危機」
- 梁偉民CFP

- 2天前
- 讀畢需時 5 分鐘

作者:梁偉民CFP
在台灣很多家庭,一輩子的努力最後都變成一間一間的房子。房地產,對很多人來說,不只是資產,更是一種給家人的安全感。徐爸爸就是這樣的人,他今年七十多歲,年輕時從基層做起後來創業,一路打拼、存錢,一有錢就買房地產,慢慢買下三間房子,還有一塊早年投資的土地。一間自己住,另外兩間出租,土地則是放著等增值,如果用市價算,這些房地產價值超過上億元,而且這些房地產,大多都在徐爸爸名下,在外人看來他算是「好野人」。
但去年徐太太因為生病過世。在處理醫療費、喪葬費,以及繳交遺產稅的時候,徐爸爸才第一次真正意識到一件事:這些費用都需要「現金」,資產很多但能馬上用的現金,其實不多。徐太太過世讓他認真思考,由於太太名下資產不多只繳了二十多萬的遺產稅,但如果有一天當他自己身故了,他名下的資產要給小孩繼承時,可能需要繳交高額的遺產稅,有足夠的現金可以應付嗎?
這樣的情況,其實不是特例,很多家庭的資產,都集中在房地產,甚至集中在某一個人名下,平常看不出問題,但一旦遇到突發狀況,或進入資產傳承階段,就很容易出現同一困境:有資產,但沒有現金。
也因為這樣,越來越多人開始注意一個觀念:「預留稅源」。
預留稅源是什麼?
「預留稅源」的意思,就是幫繼承人預先留下一筆將來繳遺產稅的現金,讓下一代可以用這筆錢來繳納遺產稅,順利繼承遺產。而這筆錢最好是以遺產以外的方式來傳承給下一代。
預留稅源:避免沒錢繳遺產稅
遺贈稅法第8條第1項規定:遺產稅未繳清前,不得分割遺產、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。也就是說在繼承人繳清遺產稅前,任何人都不能分割、移轉登記遺產,遺產是處於凍結的狀況,可見繳納遺產稅是辦理遺產繼承最重要的一個環節;而遺產稅以現金繳納為原則,實物抵繳為例外。實務上也確實有許多案例是繼承人的現金有限,不足以繳納遺產稅,被迫申請實物抵繳遺產稅的情形。
沒錢繳稅?實物抵繳來解決
遺贈稅法中規定: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,繼承人一次繳清遺產稅有困難,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,可以向國稅局申請「實物抵繳」。申請實物抵繳需符合的要件為:
遺產稅高於30萬元。
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,不能一次繳納現金。
因此,遺產稅應優先以遺產中的現金、銀行存款來繳納稅款,還有不足時才得申請以實物抵繳。
遺產稅如何實物抵繳?
很多人會問:房地產、上市櫃公司股票、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可以拿來抵繳遺產稅嗎?划算嗎?

房地產:不是以市場價值計算,而是以土地公告現值、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遺產,一般都遠低於市價,因此房地產抵繳相當不划算。
上市櫃公司股票:當股票在上漲時,可能不捨得拿股票來抵繳;當股票下跌時,只能按股票佔全部遺產的比率來抵繳,因此股票抵繳充滿了許多不確定性。
未上市櫃公司股票:許多中小企業的業主,資產大多在公司裏面,未上市櫃公司股票,更是無法拿來抵繳遺產稅的。
保險為什麼常被拿來做預留稅源?
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6條第9款規定,被繼承人死亡時,由保險公司給付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,不計入遺產總額,免課徵遺產稅稅法規定人壽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,不過也提醒,國稅局可以容許納稅義務人合法節稅,但禁止逃稅漏稅及避稅,也就是如果要透過保單規劃預留稅源的話,也必須要盡早規畫,否則該保單可能落入被國稅局依據保單「實質課稅原則」計入遺產總額核課遺產稅。
實務上,無論該筆保險金是否計入遺產,保險金的受益人在檢附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文件後,保險公司15日內就會給付死亡保險金給受益人,不用等到繳清被繼承人的遺產稅就可以領取,繳納遺產稅時,就可用所領取的保險金繳納遺產稅,保險可以說是一筆「不上鎖的現金」,因此保險是最好預留稅源的工具。
至於要以什麼類型的保險商品為預留稅源的保單呢?首選是期繳高槓桿倍數的人壽保險保單,因為這類型的保單比較能避免實質課稅而能享受免稅的優惠,且以較少的保費就可以達到高額的預留稅源效果。
預留稅源的保險,要留意保單關係人
保險預留稅源最關鍵的地方,在於被保險人身故時,保險公司會給付保險金給指定的受益人,若身故的不是被保險人,那就無法為被繼承人預留稅源了。
另一個重要的議題是受益人的指定,若所指定的受益人不是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,也無法達到預留稅源的效果;因此,若有遺囑應以遺囑執行人為保單的受益人,若無遺囑應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。
所以,預留稅源的保單,應該要保人自己為被保險人,並指定自己的法定繼承人為保單的受益人;這樣的安排下,要保人生存時對保單有控制權,身故時保險金就會給指定的受益人,而受益人就是遺產的納稅義務人,可以用保險金繳納遺產稅。
資產傳承,更要考慮稅務與現金流安排
當資產大多集中在不動產時,看起來價值很高,但真正需要繳稅的那一刻,往往考驗的是現金流,而不只是資產數字。而遺產稅以現金繳納為原則,實物抵繳為例外,且實物抵繳不划算且有很多變數,因此,提前思考稅務與預留稅源,其實是資產傳承中不可忽略的一環。
透過合理的保單關係人安排,利用保險預留一筆未來需要繳稅的現金,不僅可以提供必要的現金彈性,也能讓家人在面對資產傳承時有現金可以繳稅,而不是被迫做實物抵繳的決定,讓資產可以順利傳承給下一代。
---
【作者】梁偉民CFP
│證書:CFP ®台灣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、CFP ®大陸國際金融理財師、
RFC 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、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暨信託、保險、投資全方位14張金融專業證照
│專長:保險規劃、信託規劃、稅務規劃、理財退休、資產傳承
│經歷:壽險公司從業30年
│LINE聯繫:梁偉民CFP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