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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爸媽都做錯:孩子的紅包拿去繳房貸,可能已經越過法律界線

作者:張桂菁

 

過完年,幾乎每個家庭都會出現一段熟悉的對話:

孩子:「我的紅包呢?」

父母:「你還小,爸爸媽媽先幫你存起來。」


多數父母從來沒想過,這句話其實涉及法律問題。

 

很多家長以為紅包只是小錢,是長輩「給家庭」的心意,但在法律上,紅包並不是給爸媽的,也不是家庭共有的。

 

當長輩把紅包交到孩子手上的那一刻,這筆錢的所有權就已經屬於孩子。換句話說,紅包是孩子人生中第一筆「自己的財產」。

 

父母,並不是擁有者,而是管理人。如果父母把紅包拿去繳房貸、補貼家用,甚至當成家庭收入的一部分,在法律上就已經超過管理權的範圍了。


 

 

父母能不能把紅包收走?

答案是:可以管理,但不能隨便使用,更不能沒收。因為「沒收」代表把所有權當成自己的,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。

 

法律把孩子因「繼承、贈與或無償取得」的財產稱為「特有財產」。壓歲錢正是典型例子,父母依法可以替孩子保管、運用、甚至獲取投資這筆錢的收益,但要處分這筆錢的前提只有一個:必須是為了孩子的利益。這代表什麼?如果用途不是為了孩子,法律上就可能構成侵害子女財產權。

簡單說:孩子是資產的老闆,父母只是經理人。


  

為什麼法律要這樣設計?

因為未成年人沒有完整的判斷能力,法律希望同時保護兩件事:

  1. 孩子的財產不被濫用

  2. 父母仍能照顧孩子

因此父母取得的是「管理權」,不是「所有權」。

 

 

孩子幾歲可以自己決定金錢用途?

法律並不是用「懂不懂事」判斷,而是用年齡在18歲前分二階段:

  • 0~6歲:父母幾乎全權代為處理,孩子是所有人,但沒有實際決策能力。

  • 7~17歲:孩子開始具有基本判斷力,父母不再直接代替,而是「陪同決策」。

 這也是最關鍵的財商教育時期,因為真正的理財教育,不是存錢,而是懂得「判斷與選擇」。
  • 18歲之後:孩子已是成年人,可以完全自己做決定,且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
 

 

紅包,其實是最好的理財教材

很多父母把紅包直接收走,理由通常是:「小孩會亂花」。


但孩子永遠學不會理財的原因,往往也是因為他從來沒有真正擁有過錢。與其直接沒收,不如開始一場對話:「你想用這些錢做什麼?」這比幫他存起來更重要。

 

 

一個簡單有效的方法:3罐子理財法

幫孩子準備3個罐子(或3個帳戶):


1.享樂金

可以自由使用,買零食、文具、小玩具

→ 學習:金錢帶來選擇,滿足生活中的快樂

 

2.大願望

存較長時間,買腳踏車、平板、球鞋

→ 學習:延遲享樂,計畫性消費

 

3.金雞母

完全不動用:存款或投資

→ 學習:資產會成長,達成更大目標

當孩子親自參與分配,他學到的不只是節制,而是選擇與等待。

 



從金雞母開始認識「複利」

在和孩子聊金雞母的罐子時,父母可以這樣說:「這一份錢先不要花,我們讓它慢慢長大。」


例如,一個 8歲的孩子,如果每年持續把 2 萬元紅包存下來,只是放在抽屜,10年後會累積到20 萬元。但如果讓它在銀行或投資裡慢慢成長,即使年報酬率只有約 3%,孩子18歲時,金額大約會接近23萬元。


當孩子每年看到錢慢慢變多,他會慢慢明白:當我們替錢做出好的安排,時間就會帶來改變。這就是財商教育真正的開始。

 

 

父母真正的角色:慢慢退出

孩子小的時候,父母是保護者。但隨著孩子成長,父母應該逐漸從「代替決定」轉為「陪同決定」。


如果從小孩子只學會一件事「錢最後都會被收走」,那麼成年後,他通常會變成兩種人之一:不需要努力賺錢或把錢花掉就好何必存。但如果他從小參與管理紅包,他會理解:錢不是被大人收走的,而是要讓自己學會怎麼幫錢做安排。

 

 

紅包的真正意義

也許很多年後,孩子早已不記得那些年紅包裡放了多少錢,但他會記得的是,父母坐在他身旁,陪他討論要不要花、怎麼存、要等多久。


紅包會花完,玩具會壞掉,帳戶裡的數字也會改變。留下來的,不是那筆錢,而是他會知道,原來作選擇需要思考,擁有也需要承擔責任。


法律保護孩子的財產,而家庭教會孩子的,是對金錢的價值觀。有一天,他會自己工作賺錢、自己做決定、自己承擔後果。他面對金錢的態度,就從童年那一個紅包開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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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張桂菁

│證照: 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,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、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,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 信託業務專業證照、理財規劃人員證照

│專長:退休安養理財規劃、資產傳承與信託規劃、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、企業留才信託規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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